主選單線上使用者 |
「快點換我」判刑定讞 最重17年【黃哲民╱台北報導】高雄兩名傳播妹,前年被叩去客戶的歡送入伍趴陪唱,不料狂歡變調,兩女酒後遭七男輪流性侵得逞,兩女不甘受辱失控哭號,嚇得淫狼們急忙鳥獸散,其中四名現役軍人已各被判刑七年到十七年確定,最高法院昨再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其餘三人各判刑四年三月到七年一月定讞。 判決指出,前年五月六日凌晨,即將入伍的男子陳俊良三人和二等兵蔡明德,找顏姓及胡姓好友共八人,到KTV辦趴狂歡,蔡男並找傳播公司安排十九歲傳播妹「毛毛」與十六歲「甜甜」陪酒陪唱,陳男趁亂強拉剛就座的「甜甜」到包廂廁所,不顧「甜甜」踢腳反抗性侵得逞。 5人壓制強脫衣褲蔡男進廁所察看後竟接手性侵,事畢交棒給第三名朋友上陣。「毛毛」起疑想起身找「甜甜」,但因划拳喊輸被罰喝一大杯洋酒後頭暈,也遭另五男壓制強脫衣褲,陳男剛好走出廁所,見狀逼「毛毛」為他口交,「毛毛」死命不從,其他人趁虛而入,輪流性侵「毛毛」得逞,僅顏男始終沒參與。 「一個接一個沒停」兩女受辱後放聲大哭,八男嚇得趕緊為兩女穿好衣服,各自騎車開溜。「毛毛」報案痛訴遭六男蹂躪,還聽到男生們說:「快一點!換我換我!」她哭訴,被輪流性侵,「一個接著一個,中間沒有停」。遭三男性侵的「甜甜」也說,沒答應性交易,有試圖反抗,「但他們人太多」。 辯稱女方喝醉同意胡男三人辯稱,兩女當時已爛醉且有同意性交,即便沒有同意,三人頂多僅構成乘機性交罪,但未獲法官採信,高院考量,三人事後已各賠償兩女達成和解,胡男另符合自首條件,因此判胡男四年三月,另兩人七年一月,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判決定讞。蘋果日報2014/10/30 開趴玩過頭變調案例◎2014/06:新北市傳播妹參加謝男的告別單身趴,事後控告謝男性侵,因其他人偷拍2人做愛畫面,佐證女方非被迫,謝男獲不起訴
人氣737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