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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郁仁、王烱華╱台北報導】目前役男若在學有修軍訓課,當兵最多可折抵三十天役期,但為配合政府推動募兵制,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兵役法》第十六條及十六條之一修正案,未來軍訓課折抵役期仍維持不超過三十天,但若是四個月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折抵不得超過十五天。 83年次後役男適用 現行《兵役法》規定,役男在高中或大學修讀軍訓課,最多可抵免三十天役期,所以一年的兵役,其實只需服役十一個月。為了推動募兵制,自明年起,八十三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不需服一年兵役,只需入營接受四個月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蘋果日報20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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