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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賢哲遭色誘收賄430萬認罪躲過極刑【晏明強╱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陸軍通資處前處長羅賢哲少將共諜案,國防部高等軍事檢察署認定,羅從2004年起被中國吸收,交付軍事情報給對岸官員,並收受15萬美金(折合台幣約430萬元)的財物賄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罪嫌,前天偵查終結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高軍檢調查發現,羅賢哲被中國吸收過程充斥情色。2003年底羅擔任駐泰國軍協組上校組長,他在曼谷任職時就常以金錢交易方式尋找性愛對象,因此被中國情報人員鎖定,由於羅與歡場女子性交易過程遭中共情報單位拍攝,2004年初中國官員以不雅照要脅與羅接觸,羅害怕照片公開後影響個人名譽及日後升遷,在曼谷與中國官員見面晤談後,同意為中國從事間諜活動。 任情報要職叛國軍法官員指出,2005年7月羅賢哲返台後,歷任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國際情報處長、參謀本部通信電子參謀次長室通資電資源管理處長,及陸軍司令部通資處長等要職,並晉升少將,違背職務交付洩露軍事機密資料給中國官員,至案發總計收取不法所得達15萬美金。 中將受累遭降調高軍檢指出,羅賢哲毀傷國家利益,嚴重衝擊軍譽與士氣,「本應求處極刑」,但偵查期間羅自白犯罪事實,並主動繳交貪污犯罪所得,改求處無期徒刑。 老母堅信兒清白住在台東縣關山鎮的羅賢哲年邁母親得知訊息後難過說,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相信兒子是清白的。她說,已經半年沒有看到兒子,春節期間到台北探望生病的媳婦,媳婦和孫女也沒有和她談到兒子的事,日前約在清明節時,有6名人士一大早就到家裡搜索,但每個房間都翻遍了,還是找不到東西。 羅賢哲涉共諜案事件簿200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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