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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官兵權益保障 | 2011-05-25 10:43:40

空軍士兵江國慶飽受刑求逼供,終被槍斃。這個令人髮指的冤獄,不是發生在白色恐怖時期,而是發生在十幾年前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內。江國慶臨死前以血書控訴一群刑求他的「狗官」,如今真相大白,江國慶已被平反,但那群「狗官」無人受到懲罰。當年王迎先命案,參與刑求的警官全部受到嚴懲。30年後的今天,有刑求卻無人負責,試問如何伸張正義?

將軍肩上星星蒙羞

江國慶涉嫌空軍營區女童姦殺案,當時司令官陳肇敏在輿論壓力下破案心切,把本案從軍事檢察官轉給反情報部門偵辦,他們拿出對付匪諜的霹靂手段,年僅21歲的江國慶被屈打成招,很快就槍斃了。
當年的空軍司令陳肇敏和政戰部主任李天羽後來均高升國防部長,想不到天網恢恢,將軍肩上再多的星星,也會因此案蒙羞。
檢方已經證實,江國慶在案發後遭到刑求的細節,包括戴眼罩、以強光照射、強迫看解剖錄影帶、把偵訊室布置成靈堂,誘導江國慶供詞。陳肇敏也親自見過江國慶,江國慶向他下跪求情,陳以為是懺悔,陳肇敏至今自認問心無愧。言下之意,江國慶自己找死,他有什麼辦法呢?江國慶含恨而死之前,稱這些人為「狗官」一點也沒錯。
當年有幾名軍事檢察官、軍事審判官都有濫權刑求致死的事證,但已超過追訴期限,依法論法全部不起訴,似乎沒有不對,但是此事除了刑事責任之外,至少還有行政責任和道義責任。

免責毫無社會正義

馬英九在本案爆發後,臉色凝重地宣示處理原則:查明真相、平反江案、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現在有真相、有平反,但是違法官員均受法律保護,免除一切刑責,行政責任和道義責任也全免,這裡面沒有社會正義,也沒有司法正義,江國慶一定死不瞑目。 蘋果日報20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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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