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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官兵權益保障 | 2011-05-25 10:54:13

獎章將追回 律師團:官官相護

【綜合報導】特偵組雖認定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指示反情報隊介入調查,導致士兵江國慶遭刑求枉死14年,但因陳肇敏曾批示「一切均應適法」,且查無事前知情或事中參與的證據,認定陳只有不當並無刑責。對此,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是卸責小組。」律師團成員尤伯祥也罵:「這根本是官官相護。」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晚接受TVBS《2100》節目電話訪問時表示,當年涉及刑求、冤死江國慶的陳肇敏等9人都沒被起訴,她哽咽說:「太不公道了,心裡很難過!」她說,江國慶的父親曾直接找陳肇敏,請求陳慎重調查清楚此案,如果江國慶犯罪,願一命抵一命,但不能冤枉人,陳肇敏卻說:「不會錯。」而這9人目前為止也沒人向她道歉。
江母昨中午在立院表示一定要告陳肇敏,「我不甘心兒子被冤殺卻沒人負責!希望馬總統主持公道。」

陳肇敏月退照領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表示,陳肇敏與軍法官員曹嘉生、趙台生、黃瑞鵬,反情報隊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何祖耀、李植仁(已死亡)等人,都因1996年江國慶案破案有功獲得敘獎,國防部將檢討辦理追回、註銷所有發出的獎章及獎勵。
軍方人士說,陳肇敏目前月領約20萬元退休俸,因未遭起訴暫不受影響,但唯一現役軍官何祖耀可能被行政懲處記過或調職務。

「檢竟幫陳脫罪」

律師林峯正雖欣慰檢方證明江國慶枉死,但也將與江國慶母親研究是否聲請再議,因為陳肇敏等人可能觸犯《刑法》濫權追訴致死罪,檢方卻以陳等人非軍事司法人員而排除適用。律師尤伯祥質疑,陳主導讓江國慶關進禁閉室,並命令不具軍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介入逼供,檢方竟幫陳脫罪。
但特偵組認為,雖然柯仲慶等人曾向陳肇敏提出,利用肅殺氣氛與聲光效果訊問江國慶的訪談計劃,不過,陳當時也批示「一切均應適法」,並無要柯等人違法取供。檢方因此認為陳肇敏不是軍事司法人員,不知、也沒參與刑求江國慶,不構成追訴期20年的濫權追訴致死罪。
根據檢方認定,軍方人員中,只有柯仲慶、鄧震環等反情報隊成員,觸犯較輕的強制罪(加重後最高徒刑4年半)、恐嚇危害安全罪(加重後最高徒刑3年)、濫用職權凌虐罪(最高徒刑3年),但這些罪嫌的追訴時效只有10年,除李植仁已死亡,其餘都獲不起訴處分。

移送監院也沒用

今年初監察院曾針對江國慶案糾正國防部,當時原要追究陳肇敏等人的行政責任,因超過《公務員懲戒法》的10年追訴時效而不可得。檢方昨將陳肇敏的9名不起訴軍官移送監察院調查議處,但監委馬以工說:「即使現在法律改變,都不能追訴,一點用都沒有。」
林峯正表示,江家目前已聲請非常上訴及再審,一旦法院重新審判江國慶無罪定讞,即可聲請冤獄賠償,同時希望軍方能主動提出,和家屬協商國賠方案。國防部昨則表示,等軍事法院完成再審,一定會依據審理結果協助家屬處理。 蘋果日報2011/05/25

江國慶案司法救濟管道

★再審:許榮洲昨遭起訴後,軍事高等法院可望以出現新事實等理由,裁定准予江家所提再審案。很可能重啟司法審判程序,改判江無罪。
★國家賠償:北檢起訴認定軍方違法取供,導致全案誤判,符合國賠條件,但江母至今未聲請,律師團希望國防部主動與家屬協議。
★冤獄賠償:須等再審終結,江獲判無罪確定後才能啟動。總統年初指示法務部幫江家辦理,最高賠償金額3千萬元。
★非常上訴:軍事檢察署已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若認定江國慶案違法裁判,可發回軍事高等法院重審。
資料來源: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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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