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登入

文章類別

展開 | 闔起

線上使用者

1人線上 (1人在瀏覽本站消息)

會員: 0
訪客: 1

更多…
人氣726
黃媽媽 - 違紀違法事件 | 2014-03-23 19:47:36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蔡姓阿兵哥陪女友過情人節逃兵4天,被逮後稱,害怕被處分才遲未歸營;高等法院認為,蔡男逾假未歸期間,一直和部隊、家人聯繫,且在住處被逮,並無積極藏匿打算,逃兵事證不足,判他無罪。

現年24歲的蔡姓二兵,前年2月1日到馬祖東引入伍10天後,獲2天休假,趕著搭機回台和女友重聚。

蔡男應於2月13日晚返營,想到隔天是2月14日情人節,不捨和女友分開,索性逾假不營,陪伴女友過情人節。

情人節過後,蔡男心想「回部隊一定會被關禁閉處罰」,索性不歸營,期間,蔡男持續和軍中長官、家人聯繫,部隊也報請憲兵隊找他,2月17日在蔡男新北市住處逮獲他。

蔡男在地方軍事法院開庭指稱,只是想陪女友、又怕關禁閉,才未返營,他說,很喜歡軍旅生涯,「我還請教過幹部如何能當志願役士兵」,絕無逃兵打算。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採信其說詞,判他無罪,軍事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

高等法院認為,不能以蔡男無故逾假,就認定他打算逃兵,且蔡男在住處被輕易逮獲,可見他並無藏匿、永遠脫離部隊的意圖,不符「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的構成要件,尤其是他曾詢問如何簽志願役,想長期服役,並沒有逃兵動機,判蔡男無罪,可上訴。自由時報2014/03/23

http://tw.news.yahoo.com/%E9%99%AA%E5%A5%B3%E5%8F%8B%E9%81%8E%E6%83%85%E4%BA%BA%E7%AF%80-4%E5%A4%A9%E6%9C%AA%E6%AD%B8%E7%87%9F%E7%84%A1%E7%BD%AA-221221729.html

人氣726
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