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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防護裝備 返台就醫也遭刁陸軍馬祖防衛部轄下三級離島駐軍高登守備隊一名詹姓士兵指控,去年受部隊指派僅著運動服搬運90高砲砲彈,結果行經陡峭礁岩時滑倒,為保護砲彈只得以背部著地,致椎間盤突出、不良於行,部隊長官竟刁難就醫,國軍也拖延撫卹賠償。對此,國軍聲稱,搬彈程序符合規定,辦理撫卹中。軍中人權促進會痛批軍方避重就輕,士兵權益受損。報導.攝影╱陳鈺馥 因公受傷的詹先生說,去年3月部隊主官指派多名士兵身穿運動服,以手托住砲彈底火、彈體直立斜靠雙肩的方式,每人搬運兩枚各重10餘公斤的報廢砲彈到海邊堆放,途中他因礁岩濕滑跌倒,為避免砲彈觸地,他緊抱砲彈,以背部著地、撞擊岩石致脊椎受傷,一周後因跛腳,才前往北竿軍醫院接受治療。 怒控未給病假「故意搞我!」詹男指控,北竿軍醫院開立證明建議他立即返台就醫,但主官堅持要他再去南竿的縣立醫院診斷,拖延3周才讓他返台就醫,還不給病假,診斷後也因返台假30天扣完被迫回北竿,去年6月才得以回台開刀,7月因傷勢嚴重停役,而他從去年4月傷後就申請傷殘撫卹,但北竿承辦軍官因自身退伍拖延未辦,軍方至今未給付傷殘撫卹。 對此,馬防部北高地區指揮部政戰主任樓偉傑表示,搬廢彈是一般勤務,無服裝規定,對有弟兄受傷深表遺憾,至於其休假爭議,有住院即可請病假,但劉員返台就醫僅檢驗、無住院,因此無病假,而承辦撫卹的軍官因退伍在即,「辦得比較慢一點。」調查後已轉後備司令部處理。後備司令部則表示,4月底收到詹員的傷殘檢定函,已召開審定。 應懲失職軍官軍中人權促進會會長陳碧娥聞訊抨擊,搬彈具危險性,應有防護裝備,怎可讓士兵著運動服搬運,應處分失職軍官,不可避重就輕;承辦軍官因退伍擱置士兵撫卹作業,致士兵權益受損,軍方後續處理消極,須檢討改善。 【國軍因公受傷辦理撫卹流程】1. 傷兵檢附診斷證明書,向單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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