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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兩性事件簿 | 2014-02-12 17:31:42

依竊盜罪判刑半年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防部參謀本部聯合指管訓練中心前中尉陳品穎,心儀一名女軍官,竟潛入宿舍,偷走她的黑色T恤,準備拿到宮廟作法,要「讓她愛上我」,行徑荒誕離譜,高等法院昨依竊盜罪判刑半年,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現年29歲的陳品穎已退伍,高等法院判決指出,他因愛慕同在訓練中心任職的尉級女軍官,去年1月偷偷潛入女軍官宿舍,拿走1件黑色T恤和她的筆記本,他雖否認偷筆記本,但高等法院認定他偷黑色T恤和筆記本,認為是要透過筆記本多了解她的喜好,還打算將T恤拿到南部宮廟作法求愛,讓女軍官能愛他。

去年2月,女軍官的宿舍寢室,發現有人利用牆壁掛勾掩護裝針孔,連廁所也被偷裝,打算竊錄女軍官更衣、洗澡、如廁的畫面。

軍方政風單位循線查到中尉陳品穎,他承認偷拿女軍官衣服,但否認偷筆記本,還辯稱,並非要將女軍官衣物據為己有,而是聽了南部某宮廟的話,為求姻緣,需要女軍官的私人物品施法術,甚至在高院庭訊時,拿出宮廟照片,自稱「就是這個宮廟」,強調無不法目的,希望能和解,並獲得緩刑。

但受害女軍官痛批陳男,不願原諒他;高院昨依竊盜罪,判他6月徒刑定讞。

 

3度侵入宿舍 還偷拍

 

此外,北檢去年7月起訴陳品穎指出,去年12月間,陳男涉3度侵入女軍官宿舍,第1次是持相機拍攝另名女軍官衣櫃中的內衣褲,第2次則侵入心儀女軍官的寢室,及女生宿舍廁所,各裝1個針孔攝影機,拍攝其更衣、洗澡情形,及偷拍第3名女軍官的戶口名簿,全案依侵入住宅、妨害秘密及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目前台北地院審理中。記者昨未連繫上陳品穎,無法得知他對被判刑確定的看法。自由時報2014/02/1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12/today-so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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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