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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官兵權益保障 | 2014-05-30 09:56:13

刑求照強光 逼看解剖女童

【綜合報導】士兵江國慶一九九六年被認定姦殺女童,隔年遭槍決,後經特偵組重啟偵辦,認定他當年遭刑求逼供冤死,真兇另有其人,二○一一年軍方賠償江母一億餘元後,向涉刑求取供的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六人求償八千八百四十四萬元,台北地院認定陳肇敏等人不當取供,昨判五軍官應賠五千九百五十五萬元。

法官依職位及疏失程度,認定陳肇敏與反情報隊中校柯仲慶責任最重,須各賠一千四百七十四萬元;已死亡的反情報隊軍官李植仁,判賠一千二百八十九萬元,由其子女賠償;軍法室前主任曹嘉生及反情報隊上尉何祖耀,各賠八百五十九萬元,僅軍事檢察官黃瑞鵬因未判有罪,獲判免賠。

殺童真兇仍不明

一九九六年九月,謝姓女童被發現全裸陳屍於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社廁所旁空地,軍方逮捕江國慶並起訴,江隔年遭槍決,江父奔走多年,過世前仍無法替兒子平反。
二○一○年監察院糾正陳肇敏等人刑求逼供,並指江的同袍許榮洲曾自白犯案,許一度被判刑十八年,但今年三月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確定,女童命案真兇是誰至今不明。

違法偵辦關禁閉

北部軍事法院三年前賠江家一億三百一十八萬元,並向陳肇敏等七人求償,其中反情報隊軍官鄧震環已與軍方和解,陳肇敏等六人遭求償各一千四百七十四萬元,房產三千餘萬元也遭聲請假扣押獲准。
北院認定,陳肇敏違法指示無權偵辦刑事案件的反情報隊偵辦江案,且依當時《陸海空軍刑法》規定,偵辦中被告不可關禁閉,陳卻指示將江關禁閉,讓他孤立無援。陳還准許柯仲慶等人,以逼江看女童解剖影帶、設靈堂、強光照射營造肅殺氣氛恫嚇江,導致江被迫認罪,已屬違法取供造成江蒙冤致死,因此五人均需負賠償責任。全案可上訴。

「陳肇敏應坐牢」

北部軍事法院院長楊從健到庭聽判後說:「將研究是否上訴。」陳肇敏昨聯繫不上,上尉何祖耀激動說:「我是軍人,不聽命就是瀆職,這樣判公平嗎?」江國慶母親說:「兒子遭刑求逼供冤死,陳肇敏卻只要賠錢了事太不公平,應讓陳肇敏等人坐牢,感受我兒子坐牢的恐懼。」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肯定法官挖掘事實,「作出難能可貴的判決。」網友得知判決結果則質疑「除了賠錢,這些人不用追究刑責嗎?」另有網友怒批:「殺人賠錢就沒事了嗎?這什麼鬼!」

不當取供示意圖

空軍反情報隊員以布置靈堂、照射強光等方式恫嚇江國慶,逼他認罪。

相關案件偵審進度

★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6軍官被控刑求江國慶
刑事:兩度獲不起訴,兩度發回再議後,目前由北檢偵辦中
民事:6軍官名下財產共扣押逾3000萬元,北院昨判陳肇敏等5軍官共須賠5955萬元
★許榮洲被控姦殺謝姓女童案
刑事:今年3月獲判無罪定讞
民事:上月已向高院提出398餘萬元刑事補償訴訟
★謝姓女童命案
真兇不明,恐無疾而終。軍方、北檢無頭緒未再立案追查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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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