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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官兵權益保障 | 2014-05-30 10:03:32

不當求償
國防部三年前賠償江家一億三百一十八萬元,向六名軍官求償八千八百四十四萬元,軍方認為,六人應平均分擔賠償金,法官則認為應以職務內容、權限與疏失程度來分擔責任,其中陳肇敏疏失最大應分擔三分之一,賠三千四百三十九萬元,但軍方僅對他求償一千四百七十四萬元,法院無法判超過軍方請求金額,才導致總賠償金縮水二千八百八十九萬元。
 

無視法官提示

全案審理過程中,法官多次明示軍方,要求六人平均分擔賠償金有問題,但軍方仍堅持每人負擔六分之一,最後法院認定,反情報隊員何祖耀、軍法室前主任曹嘉生責任最輕,各十二分之一,僅須各賠八百五十九萬元。
至於陳肇敏跟反情報隊中校柯仲慶責任最重,應各分擔三分之一、四分之一,各三千四百三十九萬元、二千五百七十九萬元,因軍方僅向每人求償一千四百七十四萬元,在不能超過此數字前提下,總金額才縮水。
針對軍方求償方式不當致賠償金縮水,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痛批「根本是軍方放水。」高說,軍方上訴時應追加擴張陳肇敏的賠償金額,免得落到人民埋單;軍方則說,索賠比例是開會決議沒有放水。 記者劉志原蘋果日報2014/05/30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30/35861517/「軍方放水」5人少賠3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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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