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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同乘訓練 「濫用行政資源」【王烱華╱台北報導】軍機淪為「空中計程車」!空軍所屬一架畢琪(BH-1900C)行政專機,四月十日實施轉場兼人員同乘訓練,從岡山基地飛至花蓮基地,進行飛行檢查,申請同乘訓練的空軍官校作戰情報官陳姓中校,竟違反規定在花蓮基地下機後做自己的事,未再返回該專機,爆料者批評,表面上申請同乘訓練,其實是把行政專機當免費計程車,濫用行政資源。 爆料者指出,陳姓中校是飛AT-3教練機,要進行同乘訓練應該是搭AT-3教練機,一開始就不可以申請畢琪的同乘訓練。爆料者質疑,陳還很有可能拿慢速機(運輸機)的同乘訓練時數申請高速機(戰鬥機)的飛行加給。 追查是否申請加給空軍司令部回應說,根據「空軍飛行部隊訓練規定」,「同乘人員必須全程同乘,不得中途下機或藉同乘之名行人員運輸之實」,經調查,陳姓中校不可以違反規定下機做自己的事;且陳屬AT-3飛行員,也不符合畢琪行政專機的同乘資格,將懲處陳及相關行政人員。至於陳姓中校有沒有將這次的同乘訓練申請AT-3的飛行加給,空軍還在了解。 浮報時數恐涉貪污根據空軍規定,飛行同乘訓練主要是熟悉飛行狀況,同乘的時數還可申請飛行加給,但高速機不得申請慢速機的同乘訓練。空軍官員指出,如果只違反同乘規定,將僅給予申誡或記過處分;但若以慢速機的同乘時數申請高速機的飛行時數,已涉貪污,恐將移送法辦。以陳姓中校為例,一個月飛行時數(包括同乘訓練的時數)若達十五小時,可領取約四萬元飛行加給。 專機供載高階將領我空軍在一九八七年向美國購買十二架BH-1900C,主要用途為提供中將級以上長官或專案申請專機使用。藍委李鴻鈞抨擊:「拿軍機當小黃」簡直是公器私用,甚至若因此累積飛行時數、飛行加給,簡直是貪污。李指過去有三、四十萬大軍,需十多架行政專機供高階將領視察使用,如今精簡不到二十萬人,還需維持十多架行政專機嗎? 畢琪BH-1900C行政專機小檔案◎機長:17.63公尺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22/35973306/中校偷勤軍機當小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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