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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新聞轉載 | 2014-11-07 09:44:41

遭押796天 血掌木條證據遺失判無罪

【黃哲民╱台北報導】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案,軍方原認定士兵江國慶是真兇,後來監察院發現江是遭刑求冤死,特偵組重查,認為江的同袍許榮洲才是真兇,但法官以命案現場沾有血掌紋的木條遺失等理由,改判許無罪定讞。被羈押近八百天的許聲請刑事補償,高等法院昨判許獲賠近一百六十萬元,仍可覆審。

有輕度智能障礙的許榮洲(三十七歲),目前跟父親在養鵝場工作,許父昨未接手機,不知其回應。

 

江國慶槍決枉死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謝姓女童被發現全裸、腸子外露、下體出血,陳屍於台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社廁所旁空地,軍方逮捕上兵江國慶,經疲勞偵訊、電擊後,江被迫認罪,遭判死刑定讞,隔年槍決。

 

江父四處陳情,直到二一一年五月,監察院糾正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人刑求逼供,並指與江睡上下舖的同袍許榮洲曾自白犯案,國防部因此認錯並賠江家上億元。
檢警接手偵辦後,認定許榮洲曾犯下三名女童性侵案,手法與本案相似,因此依許的自白、廁所木條上的血掌紋照片,將許起訴,一審判許十八年徒刑。

 

但最高法院與高院均認為,許到服役單位的餐廳使用廁所屬常態,木條上掌紋無法認定是許犯案時所留下,且當年刑事局也判斷掌紋上無血跡反應,如今木條已遺失,法醫研究所依照片模擬實驗,已無法證明該掌紋確有沾血,因此改判許無罪定讞。

 

被羈押七百九十六天的許,日前以遭羈押一天折抵五千元計算,聲請刑事補償三百九十八萬元,但合議庭考量,許曾自白認罪且表明願接受法律制裁,對於遭羈押本身也有可歸責事由,因此改以一天兩千元折抵,判賠一百五十九萬兩千元。

 

命案真兇仍是謎

 

至於女童命案真兇是誰,目前仍然是謎,但國家已為此案,先後付出一億五百萬元賠償金,給江國慶家屬及許榮洲。蘋果日報2014/11/07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107/36192616/錯判殺童許榮洲獲賠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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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