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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案例心情 | 2015-09-17 10:12:00

黃國章冤死 母奔走20年「我累了」

【綜合報導】南陽艦海軍二兵黃國章二十年前落海身亡案,軍檢當年認定黃男跳海自殺,黃母十餘年來不斷奔走替兒喊冤,直到前年爆發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行政院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將此案移交高雄地檢署重啟偵辦,檢方認為時隔久遠雖查不到黃男遭他殺證據,但時任南陽艦長馮逸成發現黃男失蹤後,未停航搜救、延誤救援時間,改依最重可判刑五年的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馮男。

 

「學長說要打死我」

黃母在中國處理完後事後,帶著屍體照片回台向監察院陳情,黃母認為,兒子生前曾多次寫信抱怨:「昨天連別的學長都說要打我」、「學長說要打死我」等語,認為兒子可能被人凌虐致死,再棄屍海上。
監委趙昌平將黃母提供的屍體照放大,發現頭顱有一支鋼針及三角形鈍器,要求軍檢查辦此案,但軍檢調查近一年,以查無犯罪證據為由認定黃男跳海自殺,將全案不起訴,僅馮逸成另遭監察院彈劾。 

洪仲丘後重啟調查

直到前年爆發陸軍下士洪仲丘冤死案後,行政院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全面清查軍中疑案,並將此案移送高雄地檢署重啟偵辦。雄檢發現,案發當天台灣附近海面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海浪大,南陽艦離港時有士兵看到甲板上有一個航行帽往下飄落,另有兩名士兵看到黃男蹲下來找東西,有人問他是否在找航行帽,黃男點頭,檢方懷疑黃男為撿帽不慎落海。 

艦長竟未停航搜海 

檢察官認為,南陽艦當時僅是執行淡水至澎湖間的例行性任務,沒有急迫性;馮逸成明知黃男不適應海上軍旅生活,曾吃多顆止痛藥自殘,卻逕自排除黃男落海的可能,沒採取海上搜救工作或緩行瞭望,也沒指示船艦掉頭依原航線進行海面搜尋,以致於延誤搜救的黃金時間,因此改依最重可判刑五年的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馮男。
至於黃母所稱兒子被鋼針穿頭一事,因檢方手上沒照片,檢方卷內資料也沒有相關照片或筆錄,另當時相驗屍體的中國法醫,未發現黃男有明顯致命外傷,因此排除黃男遭他殺的可能。 

盼還兒一個公道 

黃母陳碧娥昨說:「奔走二十年只要一個真相,我已經很累了,此次檢方起訴,希望能真正還給兒子『一個公道』。」黃母昨表示,兒子頭插鋼針的照片,軍方當年不採信,她不知檢方手上沒這批照片,等法院開庭時會提供給法官。海軍司令部表示尊重檢方起訴。馮逸成說:「尊重檢察官調查,未來法院審理時,會針對檢方質疑說明。」前監委趙昌平說,當年就覺得此案曲折離奇,「希望未來司法單位仔細調查,給家屬及社會一個交代。」 

黃國章落海事件簿 

◎1995/06/09 海軍二兵黃國章在南陽軍艦上服義務役時落海失蹤,軍方原聲稱黃男逃兵失蹤,後改口稱落海意外
◎1995/06/15 黃男遺體被中國漁船發現打撈上岸,因無法運回台就地火化遺體。黃母返台四處陳情喊冤
◎1997年初 監察院將屍體照放大,發現頭部有插鋼針及三角形銳器,懷疑有疑點,交由海軍總司令部軍事檢察署查辦
◎1997/07/22 軍檢查無黃男遭他殺的實證,將全案不起訴。監察院另依督導不周,彈劾艦長馮逸成
◎2013/07~2013/08 7月爆發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8月底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成立,將黃案等4件冤案送檢方偵辦
◎2015/08/12 高雄地檢署認定,黃男落海後,馮逸成未積極搜救,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馮男
資料來源:起訴書

艦長起訴理由摘要

•南陽艦長馮逸成明知海軍二兵黃國章不適應軍中生活、曾有自殘紀錄,卻未注意其行蹤
•黃男失蹤後,艦長未察覺黃男有落海可能,未停艦採取海上搜救或緩行瞭望措施,耽誤搜救時機
•南陽艦當天僅執行例行性任務非急迫任務,卻逕自駛離未搜救
•對落海者施救,是世界各國航海通規,艦長卻未踐行
•黃男屍體經中國漁船打撈上岸,中國法醫相驗後,未發現有明顯外傷;中國公安回覆相關卷宗、照片與筆錄均遺失,無法證明黃男有他殺可能,故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5/09/17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917/3678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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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