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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案例心情 | 2015-10-17 10:57:32

前幾日金門又發生了一件志願役下士陳東逸死亡案件,家屬在立委的陪同之下召開了記者會,家屬公開的指控金門檢方企圖以自殺為由草率結案,甚至不讓家屬看遺體、拍照存證,痛批「沒人性」。家屬指控金門檢方企圖以自殺為由草率結案,甚至不讓家屬看遺體、拍照存證,痛批「沒人性」。

家屬三點訴求:盼軍方行政調查;法醫高大成陪同解剖;並要求檢警詳加偵辦,不要草草結案。
早期只要孩子在軍中出事,家屬和社會大眾都是很難信任軍中任一部門的調查結果,尤其是軍法,因為早期軍法是設立在部隊裡,主官握有最終的裁判權,所以才會有蘇建和殺人案裡其中一位關鍵人現役士兵王文孝在全案未經調查結束前被執行槍決而致使該案纏訟了21年蘇建和三人才被無罪定讞,而江國慶也是被槍決後經過多年後才得到平反。
當年兒子黃國章案發生後,我也是接觸到軍法的封閉和強大的壓力後,才會在後來推動軍中人權運動時鎖定軍法改革為第一要件。在1994年民進黨時任立法委員蘇煥智連署了58位委員申請大法官釋憲,司法官會議於199710/1做成釋字第四三六號解釋,宣告現行軍事審判法違憲。大法官會議並要求相關單位應在二年期限內提出修正。當時本人也在推動的過程中加入推動、監督立法修正過程。在推動軍法獨立過程中,曾到國民大會連署國大代表90位支持大法官釋憲436號(軍法違憲)案。
雖然軍法脫離部隊主官掌控之後有了多少的改革進步,但是往後陸續所發生的一些案件依然無法得到家屬的信任,因為那些軍法人員依然是穿著軍服的人。
直到洪仲丘案發生後,再一次的將軍法解編回歸司法。之後所有軍中涉及司法案件一律由司法接管查辦,這樣的結果應是眾所期待的結果,然而在此金門下士陳東逸死亡案上,家屬對檢方的指控和所提出的訴求卻非如此,所以這是有必要再做探討的。
當過兵的人都知道軍中的行政調查是由政三軍紀監察執行,他們只具有行政權而無司法權,而當年威權封閉時代軍中所有的軍紀案件都是由政戰體系一手包辦查核,政四保防負責營內營外情資搜集、政三監察負責案發後行政調查,軍法做最後調查審判。因為這樣的一條鞭執行致使軍中有許多的事件為了維護主官而真相被掩蓋蒙蔽了。推翻軍法就是希望能回歸司法讓官兵得到應有的人權保障和公平正義的審判,如今在洪仲丘案發生後20幾萬人上街所推翻的軍法居然在短短的時間內所承接的司法就遭受家屬的指控,先不論未來調查的真相結果如何,立法委員在承接此案後是否只負責召開記者會就放任成為一個不幸個案任其結束,是否更該探討的是當人民對台灣所有的司法體系都失去信心和信任時立法院的委員大人們該如何解決?
在此案裡看到家屬三點訴求的其中一點是要求軍方「行政調查」,軍紀案件是由政三軍紀監察執行,這一向是官兵及家屬最抱怨和質疑的官官相護單位,也是當年跟著軍法一路被挨打的單位,隨著時代的變遷和大環境的轉變,此單位現在已經逐漸式微,也正朝向泡沫化前進,如今卻在軍法被推翻回歸司法後得到家屬的案件調查指定單位,由此可見家屬的無助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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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