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區的公物、軍品被幹部叫小兵拆解部分零件之後,民車公然進入營區私運外出,幾十萬的機具被當廢五金販賣,金額只得一萬多元?軍方說這不是盜賣, 我還真不懂這要用甚麼名詞比較妥適???
XXX年0月00日這天我又看到廠商的車又到我們的庫房載東西,應該又要載出去賣了,(有圖), 我們的000士督長常跟我們下面的講,有種你就去告我啊!這種人為什麼可以留在軍中,退伍後還可以領終身俸,變賣軍中單位的東西,在軍中我行我素如果還不會有事那還有天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