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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案例心情 | 2016-03-08 18:19:18

 2016.03.08在立法和時代力量一起召開記者會 黃媽媽(陳碧娥發言稿)

我知道,求神需要祭品,身為一個母親,二十年前,我獻上我孩子的命,今天我獻上黃國章的命案,當成向神明也向社會求取正義的祭品。

制度,讓黃國章命案找不到真相

二十年,黃國章一條人命,雖然重重疑點都指向黃國章死於被集體凌虐,仍然揭不開軍中重重包庇、縱容集體凌虐黑幕。我,還在制度的牆外打轉。

二十年來,我到監察院陳情,結果國防部不甩「監察院要求以殺人續查的調查報告」。原因是監察院沒有強制執行權。

經過二十萬人憤怒走上街頭,好不容易成立軍冤會,做成決議將黃國章命案,以殺人案移送司法,今天,黃國章命案仍然被辯方律師,強辯軍冤會沒有法律地位,黃國章命案仍膠著在艦長、副艦長業務過失,法官的心證,可能在短期內以黃國章命案超過法律追訴時效而偵結。

今年2/22,我公布找到了黃國章在死前一晚,被集體嚴重凌虐的新事證,2/25艦長竟然可以在法庭呈上,除了當事人以外拿不到的,目擊者自訴偽證的起訴書?目擊者說他為求逃兵及竊盜減罪,所以才跟著媒體依樣畫葫蘆。問題是,我846/25才到福建領國章屍體,7/20才放大國章照片,媒體才開始報導。6/27就被收押的目擊者,當時的軍事看守所,根本不可能讓他看到電視報紙,除了真正目擊,如何說出的凌虐內容,跟屍體所呈現的傷痕吻合?

二十年後,黃國章的命案,國防部雙手一攤,二十年許多的卷宗已合法銷毀、人事物已退役、隱沒,審判權已交給司法,除了表面的同情,再也沒有著力點。

但是,一條人命不會憑空消失,屍體不會傷痕累累,不可能出事當天聲淚俱下的要求家人救他、帶離艦艇,不可能同一腳處,連續被嚴重燙傷,不可能短短的59天就從一個自願提早入伍的陽光少年變成自閉的問題兵,不可能艦長不一的反覆說詞、軍方集體的說謊串證、忽略關鍵事證不願追查….

為了逃避業務過失,艦長在法庭上,說當天浪大,他已下令關上內艙門,所以黃國章不可能意外落海。如果不是意外,就是自殺或他殺,其原因都指向凌虐致死。更何況,黃國章前一晚稍早才因通過一直為心頭大患的驗證而高興不已,缺乏自殺的動機。

帶著悲憤,重回立法院

二十年,黃國章的命案,還是得不到起碼的真相,家屬仍然背負是孩子有問題的不名譽,解結的鑰匙只剩下立法院,只要立委在媒體前開完記者會,也對軍中人權做了完整立法,不只黃國章,成千上萬的軍中冤案、不當對待,就有機會得到平反。

在韓國有「軍隊可疑死亡委員會」(Presidential Commission on Suspicious Deathes in the Military, PCSDM)是直屬總統的調查單位,有適用的特別法。另一個「國民苦衷處理委員會」(The Ombudsman of Korea)也是直屬總統的調查單位,包含軍事申訴部門(PCSDM結束後業務已納入此委員會)

論及對社會的傷痛,二二八事件如果是一次性的大洪水,軍中冤案則是涓涓細流。黃國章及這許多未得昭雪的軍冤案,不但家屬不安,至今讓社會對軍中累積層出不窮的不名譽,影響募兵的不足。

高喊軍中人權、轉型正義的政黨已全面執政,民進黨總統蔡英文出席228事件紀念會時說,她執政後會成立「真相跟和解委員會」,來落實修改和制訂相關法律。軍中冤案是否能比照?做為指標性的軍冤案,奔走衝撞二十年,這次再回到立院開記者會的心情,更像將黃國章的命案,獻上最後的祭壇,當作求取正義、公理的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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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