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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真該下地獄!桃園巿一名已為人母的高中女教官為了多賺錢,竟安排想打工的未成年女學生賣身,今年9月,女教官先安排女學生和富商吃飯,還慫恿她:「就接啦!」並收取3000元介紹費,還說:「如果配合、10萬元、賺很快!」女學生禁不住誘惑與富商上摩鐵,但富商發現她未滿18歲拒絕。家長發現後提告,並向《蘋果》揭露此事,警方懷疑女教官仲介賣淫不止1人,將她函送法辦,女學生由社會局安置。婦團痛批女教官:「無恥,無良,愧對身上穿的軍服。」 慫恿輕鬆賺10萬警方說,隔幾天,女教官帶女學生到中壢一家高級餐廳和一名40多歲的富商餐敘,富商當著女教官面前,表示要以10萬元買女學生初夜,當下女學生未置可否,女教官也未逼迫,但不斷遊說:「接啦!接啦!」事後3人留下彼此手機號碼並加入LINE,富商還給了女教官和女學生各3000元。 家長起疑才曝光事後女學生父親發現女兒零用錢變多,且對一般打工興趣缺缺,溝通發生爭吵,搶下女兒手機才發現女兒跟富商LINE對話內容,向學校反映未獲具體回應,憤而報警。警方在偵訊後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女教官函送法辦,將傳訊富商到案說明,警方懷疑女教官仲介賣淫可能不止1件,將擴大調查。 最重可判7年刑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專門委員劉家楨指,教育部不會鼓勵教官幫學生找工作,該教官的狀況「完全無法想像」。對於女教官是否仲介女學生賣初夜,會由警方調查,若女教官被判有罪,最嚴重將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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