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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替代役 | 2013-02-06 12:05:15

2人收賄56千元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監獄高牆可阻囚犯越獄,卻擋不住A片翻牆;台北監獄兩名替代役男被買通,利用在高牆值崗哨時,摸黑垂降繩索,將可讀取A片的多媒體觸控電視,綑綁後拉上崗亭,走私入監交給受刑人,東窗事發,不法所得才56千元,卻因涉及貪污罪,面臨10年以上重刑。

監獄准許受刑人用的是,只能看無線電視台的陽春掌上型電視。至於可錄影音、讀取記憶卡影片檔的多媒體觸控電視,則列違禁品。

 

面臨10年以上重刑

 

被告留敬中(24歲)與尹全智(21歲)在100年服替代役,分發至台北監獄警備隊,任夜間崗哨勤務;同年5月,受刑人李洪熠(27歲)入監,拜託留幫忙夾帶多媒體觸控電視,並和獄友張嘉欣(33歲)出資買2台,透過監獄中央台黃姓雜役(監所遴選收容人或受刑人擔任,協辦雜事,活動範圍大,易捲入勾當)傳字條,寫著電視規格及記憶卡內容需求(指A片等)。

利用高牆站哨走私

 

李、張交付25千元,扣除購機費等,餘額就當做是報酬,留嫌遂赴台北市舊光華市場,買24.3吋智慧型多媒體電視(單價4300元)及記憶卡,同年914日晚間,2名役男在監獄圍牆崗哨服勤,用繩索吊掛1台電視入監,隔2天又吊掛進1台。

檢方說,李又透過女友交4千元給留嫌,留、尹夾帶5包日本峰牌香菸(獄中未售)給李。

受刑人黃紹宇(24歲)風聞,開價25,請留、尹也幫他弄一台電視,2嫌一聽價錢,回頭怨李、張之前給錢太少,謊稱戒護科洞悉,需給「處理費」,再索2萬元。

 

行動電視灌滿影音

 

3方多次傳遞紙條交換訊息,被獄方截獲,但留嫌仍堅持要幹買賣,大膽透過不知情的楊姓替代役男協助,向黃的家屬取得45千元和1MP4

同年118日,獄方查房,搜出李、張的違禁電視機,在留的內務櫃起獲贓款、在楊某內務櫃查獲MP4,桃園地檢署偵辦,兩役男因具授權公務員身分,依貪污罪嫌起訴,李、張、黃3名受刑人依行賄罪嫌起訴。自由時報20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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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