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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保密防諜 | 2013-05-06 13:19:20

國防部強化肅諜 檢討延長管制

 

〔記者吳明杰、李宇欣/台北報導〕面對中國透過退役軍官及親友關係對國軍進行滲透,軍中除全面性清查官兵與中國人士的接觸及交往關係外,也著手檢討延長對涉密軍官將領離退後赴中國的管制年限,其中接觸重要機敏業務者將適切從原先管制最長三年,延長到四至十年,其中管制最長、十年的是軍情局長,國防部長則維持三年內不得赴中國的管制時限。

 

立委籲嚴格落實 加重違法罪刑

 

對此做法,藍綠立委都表贊同。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表示,如今是亡羊補牢、為時已晚,但這是好的改革方向,國防部卻往往規定一套、落實又是另一套,呼籲國防部既然有心改革,就應該嚴格落實,並且加重違法者的罪刑,維護國家情報安全。

 

國民黨立委林郁方認為,國防部的決定是從善如流,台灣和中國可以互相交流,藉此降低雙方的疑慮,避免發生戰爭的可能性,但是國家安全還是非常重要、無可取代,既然過去發生過多次共諜案,如今國防部的改革方向是好的開始。

 

據了解,目前軍中對機敏職務離退赴中的管制年限,是由各單位主官核定,標準不一,其中同樣掌握軍情機密的國防部長,管制時限反比軍情局長來得寬鬆。

現行標準不一 管制出現漏洞

 

軍方官員解釋說,軍情局長在內的情報系統軍官管制時限最嚴,主因是知悉敵後人員佈建狀況,也是對岸首要滲透的目標,國防部長雖會透過軍情局長呈報掌握軍情戰報,但僅局限於政策面,對人員佈建不會多所過問,因此敏感程度毋須比照軍情局長管制到十年。

 

據指出,因管制標準認定不一,因此不少涉密軍官對自己遭管制的年限毫無了解,只有退伍前才被告知管制年限,甚至有單位還出現管制漏洞,像是涉共諜案的前海軍大氣海洋局政戰處長張祉鑫,完全未受管制,在退伍後不久就出境前往中國,軍方內部已對此進行全面檢討。

 

國防部昨天強調,國軍軍官離退赴中國的管制年限,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管制年限以離退職前三年內所任職務涉密程度為審查參據,並依國防部「從事國防事務現職及退(離)職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辦理,其中凡經核定「絕對機密」等級者為三年、「極機密」等級者為二年、「機密」等級者為一年。

 

不過原服役單位、委託單位或受託單位,得依離退者的涉密程度及業務性質增減,國防部所屬機敏單位,都已審慎考量業務性質敏感性,適切增加管制年限為四至十年。

 

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上月底曾在立院證實軍方已在評估檢討中;政戰局長王明我中將同時指出,中共近期利用國軍的親友,無論是從大陸或海外,對軍方進行迂迴式的吸收,國軍在反制上必須與時俱進採取靈活手段,目前已在三軍司令部增設反情報分組,以強化部隊肅諜作用。自由時報2013/05/06(相關新聞刊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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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