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在推動軍法獨立過程中,曾到國民大會連署國大代表90位支持大法官會議釋憲436號(軍法違憲案),及伸援一位堅持軍法審、檢分立,抵抗主官任意分派軍法官和檢察官任務,更主動偵察主官貪污行為,事後不畏壓力不願妥協,再為役男人權伸張正義,而受主官利用軍法迫害的軍事檢察官蔣文中。
當時的主訴求1:軍法獨立,不受任何強權外力干擾.,軍法於非戰時必須回復司法獨立,當年這一訴求沒有成功,只成功了軍法獨立出營區脫離部隊主官掌控,現因為洪仲丘的犧牲才促成,所以軍中人權的每前進一小步,都是我們的子弟和家人用生命和血淚所換來的,大家一定要珍惜、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