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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華╱台北報導】國軍首次製作孕婦軍裝,已於六月納入補給規定,懷孕女軍士官兵都可依需求提出申請,供營區內或執行公務時穿著,孕婦軍裝仍須掛兵籍名牌、階級章及團體臂章等。但國防部政戰局所屬政戰總隊主管對此不以為然,認為此舉突出孕婦,搞「白色恐怖」,這也是政戰軍官首次公開反對國防部政策。 「沒有硬性規定」國防部官員說,多名女立委今年三月在立法院質詢時,要求國軍製作孕婦軍裝,當時高華柱允諾立即推動。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證實,軍備局三月向廠商訂製孕婦軍服,並於六月納入「二○一三年度服裝定期補給規定」,各機關、學校及部隊志願役懷孕軍人都可申請。孕婦軍裝包括陸軍的「數位迷彩」孕婦裝,及海、空、憲兵的「深色」孕婦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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