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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官兵權益保障 | 2011-06-07 15:42:39

摘子宮不得報考 國防部:體能難負荷

【張勵德、王烱華╱台北報導】繼警專招生簡章被爆涉就業歧視後,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檢視今年軍校招生簡章,也發現國防部訂定的報考資格與體檢標準充滿歧視,除規定具撫養子女法定義務者不得報考,有真性斑禿、或有陰莖重建、拿掉子宮等紀錄者也視為體檢不合格。殘盟祕書長王幼玲昨批:「能不能保家衛國跟禿頭有何關係?規定根本狗屁不通!」

殘盟促取消限制

今年度各軍種官校、國防醫學院、國防大學招生已於四月中下旬放榜,新生將於本月中報到,但殘盟檢視招生簡章發現,報考資格及體檢標準充滿歧視。王幼玲說:「現代戰爭不是只靠體力決定,軍人不是拿子宮或陰莖保衛國家。」很多人可能因疾病或意外受傷須接受陰莖重建或拿掉子宮,這與能不能讀軍校無關,卻因此失去報考機會,非常不合理。「國防部應修訂招生規則,取消這些限制。」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說,國軍部隊因為戰備演訓及軍事任務需要,要承擔較大的體能負荷,因此,訂定體位限制條件,實屬專業考量,並無歧視。
國防部官員說,體位標準訂定的「真性斑禿」是頭部皮膚病變,軍人須戴鋼盔,會使真性斑禿更嚴重;另外,由於頭皮缺乏頭髮保護,會直接傷到頭部皮膚,因此,內政部與國防部訂此規定,主要是保護患者,並不是歧視。

職訓局將了解

官員說,國軍要保衛國家,許多身體狀況須考慮在內,如隱睪症、拿掉子宮、少一顆腎等,都無法長時間承受體能負荷。
勞委會職訓局長林三貴表示,軍校招考設限是否涉及就業歧視,須視入學與未來就業是否有關聯,將請台北市勞工局了解。 蘋果日報2011/06/07

軍事院校招生禁止報考對象

★已婚、懷孕或具撫養子女法定義務者
★有顏面傷殘(胎記、疤痕)、刺青者
★輕度真性斑禿或頸部大傷痕
★男性隱睪、第二性徵及男性激素不足、陰莖部分截除或重建術後;女性骨盆腔炎、子宮或兩側卵巢摘除者
資料來源:殘障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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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