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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洪仲丘禁閉室被操死亡疑案 | 2014-03-09 13:40:30

集體共犯虐死「法官卻完美切割犯意」輕判

【林志青、吳詠平╱綜合報導】洪仲丘案輕判,引發社會譁然,洪案法醫石台平昨指出,他在驗屍的報告中認定是「Homicide」(他殺),是「非預謀、非仇恨的他殺」,全案關鍵在542旅旅長沈威志,因為他權力大,此案明顯輕判。不少法界人士認為,洪案是集體共犯造成的悲劇,但法官完美切割各被告的犯意連結,加上軍檢證據草率、桃檢無法取得證物,洪案才節節敗退。

負責襄驗洪仲丘遺體的石台平昨接受《蘋果》訪問時表示,洪仲丘的死因從頭到尾他都是說「Homicide」,可翻譯成他為、他殺,甚至是兇殺之意,鑑定報告書中所稱的「他為」,與死亡證明書的「他殺」,都是「Homicide」翻譯差異而已。他認為洪仲丘在非自願的情況下過度操練,導致悲劇發生,這是「非預謀、非仇恨的他殺」。 

沈威志應扛重責

針對一審判決結果,石台平認為,全案關鍵在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權力越大、責任越重。」如果當時沒有旅長用印,哪怕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上士范佐憲基於什麼目的,都無法將洪仲丘關禁閉。 

可預見操練會致死

石台平說,根據操練影片,洪仲丘與其他4人一起操練,僅洪仲丘出現不適,顯見發號施令的管理士陳毅勳並未差別對待,不該將所有罪責都歸咎於他。基於「法不責眾」原則,洪案起訴多達18人,但不是處罰所有相關人就能彰顯正義。
洪案敗退,法界人士認為法官完美切割因果,是最大主因。律師林盛煌表示,洪仲丘案是集體共犯造成的悲劇,因長官要求、小兵配合,明知洪的身體不適合仍要加強訓練,且漠視洪的求救訊息,被告對洪的死亡結果並非不可預見,法官切割因果關係難以理解。林盛煌說,洪案引用的法條爭議不大,但最高刑度5年卻輕判6月,不符合一般法官從中間刑度衡量的思維。 

桃檢否認完美切割

洪案律師團律師李宣毅認為,軍檢起訴切割,加上提供的證據不完整,也是洪案判決不如預期的原因。他指出,軍事檢察署起訴的證據蒐證不足,包括第一時間查扣洪仲丘手機的衛哨兵紀錄,筆跡都被當時衛哨兵否認;范佐憲召開士官評議委員會所投的票也都疑遭變造。
李宣毅表示,在物證不足且物證正確性受質疑的前提下,相關人證的證詞評價也受到影響,接手的桃園地檢署喪失偵查權,無法重啟調查,僅能鞏固軍檢署起訴書內容,哪怕桃園地院審判長鄭吉雄對案情有深入研究,礙於罪證不足的情況下,只好做出讓社會失望的判決。
針對律師團的質疑,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戴文亮表示,洪案由軍檢起訴移審軍事法院,後來制度變更,卷證是全數移往桃園地院,並非到地檢署,是否不完整地檢署無從得知。至於外界質疑的切割審判,地檢署也不認同,等收到判決會盡快上訴。 

上街頭非唯一選項

「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言人王希昨表示,社會大眾無法接受洪案輕判的結果,走上街頭不是唯一選項,可以透過其他方式表達訴求,未來要採取什麼行動,將與洪案律師團討論。
 

洪案敗退關鍵

★軍檢起訴切割
軍事檢察署起訴時,就先切割起訴
★軍檢證物瑕疵
軍檢移往桃園地院的證據不完整
★控方無法取得證據
洪家律師團無法取得證物,佐證被告間的共同犯意
★法官切割判決
法官將被告行為個別看待,讓洪案朝無心疏失方向判決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09/35688995/洪案法醫:死因就是他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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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