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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兩性事件簿 | 2014-05-26 09:44:36

摸下體稱要驗「白虎」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民黨女立委楊麗環胞弟、已退伍的前國防部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少將指揮官楊文鎮,被控在辦公室對美女士官強吻掐奶,還摸下體說「要看有沒有陰毛,如果白虎(指無陰毛)就不好」,女士官情緒崩潰,對少將的控訴通過測謊。

女士官通過測謊

高等軍事法院以刑度較輕的利用權勢猥褻罪來量刑,認定楊觸犯4個利用權勢猥褻罪判刑1年2月,可易科罰金,楊仍不服,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女士官通過測謊,楊卻以「身體不適」拒測;不過楊的律師昨受訪說,是調查人員認為楊服用藥物,當天不適合測謊。

楊稱身體不適 拒測謊

被害女士官20多歲,單身,長相甜美,一審判決指出,前年8月起,擔任後備指揮部指揮官的楊文鎮,時常要求女士官到指揮官辦公室報告業務,在辦公室對女士官掐奶強吻,有一次還將手伸進女士官內褲撫摸私處、陰毛,口出穢語說「要看有沒有陰毛…」女士官不知所措,曾在服務單位的寢室外崩潰大哭。

同年11月1日,楊又被控對被害人摸胸,當晚女士官向保防安全組長官揭發楊的犯行,國防部調查後將楊記大過及移送偵辦。楊應訊說,曾以社交禮儀方式擁抱、親吻額頭,或拍背鼓勵部屬女士官,沒有不法。

不過證人指出,前年8、9月起,女士官不止一次到楊文鎮辦公室報告或陪同他出差後大哭,甚至有輕生念頭,經追問說出遭楊猥褻。高等軍事法院審理認定,楊長期猥褻女士官,卻以「遭人陷害」卸責,依4個利用權勢猥褻罪合併判楊1年2月徒刑,可易科42萬元罰金。

4罪合併可易科還上訴

雖有法界人士認為,高軍檢以最重可處5年徒刑的強制猥褻罪起訴楊,高軍院改以3年以下徒刑的利用權勢猥褻罪判刑,且4罪合併判刑後可易科「算是輕了些」,不過楊文鎮仍不服判決,上訴最高軍事法院,去年洪仲丘案發生後,立法院通過軍審法修正案,全案也改由高院秘密審理。

楊委任律師堅稱未涉案

由於此案過去未曾測謊,高院日前交調查局測謊,後來女士官完成測謊,沒有異常反應,楊未完成測謊。楊文鎮委任律師主張,全案只有女士官指述證據,其他人證都是傳聞證據,楊未涉案。自由時報2014/05/26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78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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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