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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列管11職等高官 違者最高罰百萬【綜合報導】內政部移民署前天修正公布《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明定現職公務員及軍方人員禁以「入學進修、選修學分、專題研究」等名義登陸進修,禁令今起生效。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昨說,今年五月行政院已發文各機關約束簡任十職等以下赴陸進修,今生效的新辦法增訂禁止簡任十一職等以上公務員,意即「公務員統統不准到大陸進修讀書」。 函授和視訊未禁止若違反規定,何榮村說,簡任十職等以下由機關內部行政處分,處申誡、記過,但無罰金;簡任十一職等以上,由內政部按次處罰兩萬元,最高罰十萬元;國安單位、陸委會、移民署等涉密人員,違者罰二十萬元,得連續處罰,最高罰一百萬元。辦法修正前,除涉密人員外,所有公務員都可登陸進修。 百人進修即起喊卡陸委會說,目前公務員已赴陸進修人數為一百零八人,其中十一職等以上人員有十人。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30/36177131/公務員全面禁赴中國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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