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選單線上使用者 |
最近接觸了一件案例,讓我對軍中的『汰 優 留 劣』有了更深一層的感慨,如果一個國家所培養15年的軍人,行為和能力是如此之差而國防部卻沒有將其汰除的話,我不知道,到底國防部對人民應該有多少的愧對! 說明如下: 部隊物品沒有報備長官私自找人回收被查到答辯說,因為那些物品沒有貼財產標籤! 接收的業務,文書內容日期不看,怪別人印錯,說沒有人教? 公文沒有長官簽字,說長官章是別人刻給他的,公文程序錯誤說沒有人教! 別人未到他代簽名(長官曾警告)! 帶可插記憶卡的手機被抄到了,說單位是人評會開完了才查到後再處份他! 他老兄把單位搞的長官幹部人人一手提頭,一手拿望遠鏡守著他,每天求神拜佛只求這位老兄不要再出包! 家人為他奔波求長官原諒,他希望能調單位平安退伍,沒人要他,他說怎麼有缺變沒缺! 聽說醫院的心理醫師說不贏他請他離開諮商室!
人氣1439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