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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志願官士兵 | 2016-10-03 09:41:15

【丁牧群、王烱華╱台北報導】十九歲趙姓男子想盡快存到人生第一桶金,去年決定服四年的「志願役士兵暨預備士官」,簽約前,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的士官告訴他,下部隊一個月後就可「外宿」,但趙男被分發到空軍後,才知空軍規定「一年後」才可外宿。趙父不滿軍方說話不算數,怒告國防部要求履約讓兒子外宿,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

「口頭承諾沒違約」

趙父受訪說,志願役外宿是指從傍晚五時到隔早七時三十分無須待在部隊,豈料兒子去年十一月分發到空軍松山指揮部,才得知空軍是「一年後」才可外宿,「一個月」是陸軍。趙父提告後,國防部答辯指趙父所謂士官口頭承諾有關外宿的事,並非書面契約,國防部沒違約。
趙父感傷表示,是他鼓勵兒子服志願役,因每月薪水三萬三千元,若存下兩萬元,四年後退伍加上退伍金,二十三歲就可存下第一桶金、一百多萬元,不料他去年底開始為兒子向軍方爭取外宿後,兒子在部隊就常被安排掃廁所、被虧是「媽寶」,兒子目前當一兵,在軍中很不愉快,已考慮寧願賠錢也要提前退伍。國防部昨表示,將與對方溝通,國軍因各單位任務屬性不同,外宿規定才有所不同。 蘋果日報2016/10/03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003/37403123/%E5%85%92%E6%9C%8D%E5%BF%97%E9%A1%98%E5%BD%B9%E6%B2%92%E5%A4%96%E5%AE%BF%E7%88%B6%E6%80%92%E5%91%8A%E5%9C%8B%E9%98%B2%E9%83%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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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