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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因謝姓女童姦殺案而冤死江國慶的空軍高階軍官,因追訴期已過而統統不起訴。檢查官追訴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軍法室前主任曹嘉生、軍法室前主任檢察官趙台生、前檢察官黃瑞鵬與凌虐江國慶的前中校柯仲慶、前少校李書強、鄧震環,前上尉何祖耀等一干冷血軍人,均獲不起訴處分。 江國慶難道是共諜檢方一面以逾期不起訴放人,一面痛斥陳肇敏違法指示反情報隊偵辦,不但對江國慶嚴刑凌虐,夜裡扮鬼嚇唬江,還欺騙江寫下自白書然後根據自白書判死刑。這些軍官利用權力落差恐嚇、欺騙、凌虐、刑求小兵江國慶,主觀心證一面倒認定江是兇手,竟完全不理會真兇另案被捕後承認姦殺謝姓女童的事實,拒絕接受一切疑點,執意把江槍決。此冤案的悽慘、恐怖完全不輸「烏盆記」、「六月雪」等古代奇冤。 面子竟比人命重要法官的面子比人的生命重要,是中國數千年來官尊民卑的傳統。同樣的,即使發現可能是冤枉也要判江死,以維護長官陳肇敏等人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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