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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兩性事件簿 | 2012-02-02 14:31:06

露私處給1萬卻賴帳 5少女受害

【吳傑沐╱苗栗報導】在北部某陸軍單位服役的現役軍人邱致輝,被苗栗警方查出竟是網路色狼,專門誘騙上網少女在網路表演上空秀、露下體「援交」,事後賴帳,還以側錄的裸照威脅,從事視訊援交,警方從其住處查獲數十張少女裸照及私處特寫,經連月清查,已有五名輟學少女受害被安置,邱則依違反兒童性交易罪嫌函送北區軍事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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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違紀違法事件 | 2012-02-02 14:29:00

地區安全會報爆醜態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讀者爆料指出,南部地區軍警調等安全單位,十一月三十日在台南長榮酒店舉行地區安全會報,卻有多位與會官員在餐會中喝到爛醉,並在餐廳大聲咆哮、摔椅子。

讀者更表示,其中一位在空軍防砲指揮部服役的徐姓組長,不僅酒醉失態,對想要扶他行走的軍中保防官動粗,徐姓組長還涉及強吻、摟抱辦公室的女性僱員,造成女性僱員因害怕走避而不慎跌倒。

這位不滿軍警調高官喝酒作樂風氣的讀者表示,「官大就可以亂來嗎?負責安全事務的官員竟然做此不安全的事,難道這些單位都沒有人出來管嗎?」

空軍調查行為確不當

空軍司令部表示,司令部接獲訊息後已進行調查,並分別約訪當事人聽取說明,徐姓組長確有酒醉情事,由於醉酒行為確屬不當,空軍決定將徐姓組長記過,並立即調離現職。

另在讀者指控徐姓組長涉及酒後毆打保防官,以及對女性僱員有不當行為方面,空軍司令部表示,相關保防官及女性僱員均否認有類似情事。

至於軍警調等與會單位,是否另有喝到爛醉的官員?相關單位則是一律閉口,不願多表示意見。自由時報20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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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海巡尖兵 | 2012-02-02 14:27:25

〔記者張文川、林嘉東/台北報導〕紀律蕩然無存!位於新北市淡水漁人碼頭內的海巡署淡水漁港安檢所,阿兵哥李孟潔竟涉將援交少女帶進該所拘留室幫他「做手工」(指手淫),士林地檢署昨將李孟潔依猥褻16歲以下少女罪提起公訴。

新北市15歲少女小芳(化名),5月底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以「找炮友」為暱稱的20歲男網友黃彥凱,2人連2天在淡水長緹海景飯店、香寧旅館開房間性交易,黃某分別付了1000元、500元夜渡資;因小芳蹺家,居無定所,暫住黃的住處。

欺蹺家女 「2次都沒付錢」

黃某預定6月2日入伍,入伍前1天,將小芳介紹給在淡水漁港安檢所服役的朋友、23歲海巡署義務役士兵李孟潔,由他「接管照顧」小芳。

淡水漁港安檢所沒有衛兵站哨,全賴值班台管制進出,李孟潔在部隊中算是老鳥,可自由出入安檢所辦公大樓,他於是利用6月1日、9日,兩度帶小芳進入該安檢所大樓地下1樓的拘留室,要求小芳幫他手淫,2次都沒付錢。

小芳因逃家未歸,大伯報警協尋,警方找到她,她和安檢所阿兵哥的曖昧才曝光,但李孟潔全盤否認指控,聲稱沒見過小芳;而黃彥凱則坦承付錢和小芳共處一室,卻說「見到她本人我就沒興趣了,我們只是睡覺,我沒有動她!」

但小芳明確指出,李孟潔穿橘色制服帶她進入安檢所,行進動線有經過柔道練習場,她對大樓內部格局描述絲毫不差;安檢所也回文表示,非編制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該大樓,檢方認為小芳沒有能力可以捏造這麼精準的謊言,採信她的說法,將李、黃2人以兒少性交易罪嫌起訴。自由時報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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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兩性事件簿 | 2012-02-02 14:25:08

未達標準即罵妻老母豬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陳姓職業軍人退伍後無法調整心態,把家庭當成軍隊來管理,妻子煮飯時,切菜、切肉的寬度都要依其規定,未達標準即被罵為「老母豬、懶豬」,陳妻經過6年軍事化管理的生活,終於忍受不住,訴請離婚,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准2人離婚。

陳姓男子從政戰學校畢業後擔任軍官長達17年,習慣軍旅生活。陳某妻子表示,丈夫退伍後無法調整心態,找不到合適工作,索性待在家中看電視、小說,並以軍中管理方式,極盡挑剔生活家事的細節。

陳妻說,丈夫嚴格要求青菜及肉片的寬度,例如高麗菜切絲必須是0.1公分,肉片則是0.8公分,如果她切得太細或太粗,就被丈夫大聲斥罵為「老母豬、懶豬」,還不准頂嘴,否則即痛毆以示嚴懲。此外,洗衣服、掃地等家務也有嚴格規定,若不符合標準,同樣被痛罵。

陳妻原本百般忍耐,卻苦不堪言,經過6年軍事化管理的生活,終於忍受不住,不為丈夫煮飯、洗衣,2人關係愈來愈糟,同住一個屋簷下也不相聞問。

妻罹癌住院不聞不問

去年1月間,陳妻因罹癌住院治療,陳某卻不聞不問,陳妻出院後回家休養,因未清洗碗盤而被丈夫拿鍋盤丟擲,又為細故被陳某拿藤椅砸中身體,致左手肘及左大腿瘀青。陳妻到台中地院聲請保護令獲准,她與陳某分居後並提起離婚訴訟。

法官審理時,陳某否認以軍事化方式管理家庭,也沒有怒罵妻子為「老母豬、懶豬」,只是氣憤下以筆書寫「老母豬、懶豬」等字,而妻子長期不做家務,還在他找不到工作時,語帶諷刺地說:「我可憐你,才讓你住在家中」,讓他身心受創,妻子住院時,他也曾到醫院探視,但妻子卻不願見他,他只好拿5000元「慰問金」請兒子轉交。

法官為釐清事實而傳喚其子到法院作證,其子指出,父親經常打罵母親,造成其精神壓力,母親把這些事都壓抑下來,默默承擔,才造成無可挽回的地步,他認為父母雙方均有過失。

法官認為,2人感情裂痕始終未能修補,雙方都有過失,而陳某過失責任較大,判決其妻訴請離婚獲准。

廚師都說要求太嚴苛

至於一般人能否將青菜及肉片切得寬度一致?日式料理師傅李世昌表示,這是展現廚師高超刀工技巧,必須經過3個月以上的訓練才能達到,對一般家庭主婦而言,如此要求太過嚴格。自由時報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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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違紀違法事件 | 2012-02-02 14:22:51

〔記者張瑞楨、蘇永耀/綜合報導〕軍紀又凸槌?台中清泉崗基地空軍四二七聯隊,傳出軍械士陳文寶把一支國造65K2步槍及50發子彈暗藏於寢室內,直到清點槍彈發現短少,地毯式搜索才追回;空軍司令部昨回應,陳文寶私藏的為槍管,非外傳整支步槍,更無暗藏數十發子彈等情事。

空軍司令部昨表示,隸屬四二七聯隊的軍械士陳文寶,在11月8日部隊內部進行例行安檢時,於其寢室發現國造65K2步槍「槍管」,全案已移送軍檢偵辦。

經過初步瞭解,65K2步槍是在今年初於空軍各部隊換裝使用,軍械士陳文寶因負責槍械保養,日前在兵整中心進行零件更換,該員為日後保養需要,才私下藏留步槍槍管。軍方指出,本案是由四二七聯隊主動發現向上呈報,空軍司令部成立專案小組前往調查,如有違失情形,絕對會依法嚴處不會寬貸。

據指出,上述藏匿軍品槍彈疑案爆發後,清泉崗基地有意大事化小,將此案遮掩過去,引發其他士官兵不滿,擔心輕縱之後,軍紀蕩然無存。但四二七聯隊政戰主任蔡明訓說,上述傳聞與實際情況完全不同,聯隊更不會遮掩隱瞞。自由時報20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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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官兵權益保障 | 2012-02-02 14:20:40

【王烱華、呂品逸╱台北報導】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日前召開空軍作戰司令部前士兵江國慶刑事求償委員審查會,會中確定對當年涉案的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八人,就補償金新台幣一億三百一十八萬五千元,全額行使假扣押的保全程序,並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假扣押。這也是首位卸任國防部長遭軍事法院聲請假扣押。

 

已故的江國慶十五年前因不當審判而遭槍決,後遭軍事法庭重審,為江國慶平反,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因而請求刑事補償案,經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補償新台幣一億三百一十八萬五千元確定,昨在律師尤伯祥、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見證下,由國防部軍事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交給王彩蓮。
王彩蓮表示,陳肇敏等八人被執行假扣押並不是最終判決,還要看法官怎麼判,至於國賠也不是最重要的事,最重要是要還江國慶清白。江媽媽也坦言現在心情很亂,賠償金的運用並沒有想太多,金錢暫時交由信託。

追究8名加害人

對於向當年加害人求償,沈世偉表示,北軍院已邀集該院求償委員召開審查會議,決定對陳肇敏、柯仲慶、鄧震環、何祖耀、李書強(空軍反情報隊前人員)、曹嘉生、趙台生及黃瑞鵬(空軍作戰部前軍法人員)等八人為對象,就補償金全額行使假扣押的保全程序,為防止陳肇敏等人脫產,該院已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假扣押,後續將由台北地院繼續召開審查會議,分別通知相關人員到場陳述意見後,議決確定本案最終求償對象。沈世偉表示,若法院裁准國防部假扣押,國防部必須提供聲請假扣押金額的三分之一作為擔保金,法院才會執行。

首波沒有李天羽

針對求償名單內沒有前空軍總司令部政戰部主任李天羽,沈世偉說,這八名只是第一次開會審定的名單,未來委員會進一步閱卷後,不排除有後續求償名單及求償比率。而林峯正則認為,平反江案的重點並非賠償,而是江國慶的清白,請台北地檢署盡快公布追究陳肇敏等涉案軍官法律責任的結果。陳肇敏昨手機關機,無法了解其對此事看法。 蘋果日報 2011年 11月30日

江國慶事件簿

時間╱事件
◎1996/09/12: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站後方水溝發現女童陳屍,空軍組成專案小組調查,過濾出包含江國慶在內的4名士兵涉嫌。
◎1996/12/26:江國慶被依強姦殺人罪判死刑。
◎1997/08/13:江國慶被槍決,得年21歲。
◎2010/05/12: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違反軍事審判法,除糾正國防部,也要求司法單位重 啟調查。
◎2011/01/28:台北、台中檢方重啟偵辦。警方公布調查結果,發現真兇是同營士兵許榮洲,許也坦承當年犯行。
◎2011/09/13: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再審,宣判江國慶無罪。
◎2011/10/21:國防部宣布補償江家1億3百18萬5000元,並召開求償審查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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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兩性事件簿 | 2012-02-02 14:18:17

「性愛中對鏡頭擺首弄姿」不起訴

【丁牧群╱台北報導】調查局美女調查官(即調查員)林彥慧遭前男友、富家子許逸宏控告侵占266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上周二開庭時,許說林A錢後誣告他性侵。《蘋果》查出檢方搜到兩人多次性愛自拍光碟,勘驗認定林彥慧常「直視鏡頭微笑,擺首弄姿」,且她聲稱遭性侵當天自拍影片中,不但配合許性愛動作,事後還笑著聊天,因此不起訴許逸宏。

 

林彥慧(31歲)是台大政治系、東吳法律研究所畢業高材生,目前任職台中市調查處調查官,被同事稱為美女調查官。她同事透露,「林彥慧辦案積極、強勢,絕非弱女子。」

報案稱鋁棒毆傷

林彥慧今年初以第3名優異成績從第47期調查班結業時,從總統馬英九手中接過獎狀,她當時受訪說:「從小愛看犯罪推理類影集,犯罪調查工作是我長久以來夢想。」事實上,她4年前就讀東吳時,就接觸犯罪調查,當年蒐集證據控告富家子男友許逸宏性侵她。
許逸宏(32歲、原名許智傑)是貿易商龍爵公司少東,家境富裕。據相關判決,林彥慧與許逸宏2005年4月經親友介紹交往,林常到許住處過夜。2007年1月22日,林彥慧報案指控許逸宏傳「爛貨,我等妳等到很晚,妳要是不過來,我會讓妳後悔」等恐嚇簡訊。
林彥慧還報案說,許逸宏前一晚用鋁棒、拳頭把她打到多處瘀傷後,隨即性侵她,又逼她簽下11張總額3500萬元本票及「自願拍攝性愛影片、裸照,許逸宏有隨意散布權」聲明,甚至逼她對鏡頭說:「這一切都是我自願。」她說,導火線是她要求許交出兩人先前合意拍攝的性愛光碟及裸照。

男賠300萬和解

警方隨即到許逸宏新店住處抓人,扣走性愛光碟等證物,他否認性侵林,但承認打她並逼簽本票等犯行,原因是他一向把存摺交給林保管處理資金,幾天前告知她要查帳,發覺林擅自開他電腦疑似更改帳目,他才動粗,但打完她1小時後,她主動要求性交,他則用手機拍下過程。林彥慧則駁斥,開電腦是為了刪除性愛影片,早在案發前幾個月就想分手,卻引發許多次動粗,脅迫她每周配合性愛3次。
許逸宏因此案被羈押4個月,賠了300萬元給林彥慧和解,她則撤銷告訴乃論的傷害罪告訴,但檢方仍認定許觸犯恐嚇取財、強制等罪並起訴。
性侵部分因林彥慧在多次性愛影片中「直視鏡頭微笑,擺首弄姿」,不像要分手被脅迫,至於指控性侵當天性愛影片中,林「無任何反抗跡象,配合許每個性愛動作,性交後,雙方在床上笑著聊天」,應是合意性交,因此將許逸宏不起訴。後來,許仍因恐嚇等罪被判刑1年3個月,緩刑2年,與林翻臉分手。

女涉侵占266萬

林彥慧去年以「論我國法定夫妻財產制之修正」碩士論文,拿到東吳法研碩士學位,卻因金錢扯不清,許逸宏反控她侵占,指她於2006、2007年間,利用幫他保管銀行存摺、印章機會,A走266萬元拿去買股票。林彥慧辯稱許常向她借錢包牌簽大樂透或繳信用卡費,那些錢是許的還款。台北地院雖質疑當時在學的林彥慧怎有能力借許數百萬元,但沒證據證明她A錢,判無罪,許不服上訴。
高等法院上周二開庭審理侵占案時,許逸宏說:「林彥慧2007年1月19日從我帳戶轉出20萬,隔兩天就告我性侵。」意指林怕A錢的事曝光,先下手為強提告。林女由父親陪同出庭,她痛批許:「太會編故事。」

「原本要提再議」

林彥慧受訪說,性侵案不起訴後,原本要提再議,因許逸宏苦苦哀求達成和解,才放棄再議。她還說被許打過至少20次,「因為他(許)多次劈腿,我一問,就挨打。」關於性侵案未提再議原因是否真如林彥慧所說,許逸宏律師陳佳瑤表示,雙方和解時簽下保密條款,內容不便透露。蘋果日報 2011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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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保密防諜 | 2012-02-02 14:15:02

高鳳仙:簡直亂密一通

〔記者陳慧萍、羅添斌/台北報導〕國防部「亂密」檔案,監委辦案綁手綁腳!監委高鳳仙指出,國防部常因部份個人資料需保密,就將整個檔案列機密,不但於法不合,也導致監院調查相關案件無法公開,不利公眾監督。據她調查,國防部及所屬機關三年內核列「一般公務機密」之檔案竟達一萬八千四百四十九件,且所附理由根本無法說服人,簡直「亂密一通」。

國防部:會虛心檢討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指出,尊重監委看法,並會虛心檢討。國軍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所訂定的核密作業程序,須考量「外洩後將造成損害、屬依法保護範圍、屬未曾公開事項」等基本條件,以確保國軍建軍備戰與機密資訊安全。

據了解,國防部「機密檔案」比例過高,導致監委完成調查卻無法公開,形同「做白工」,監委對此詬病已久。監委舉例,最近監院針對陸軍少將羅賢哲洩密案通過彈劾和糾正,但調查內容無法公開,國防委員會討論羅案時,監委吳豐山曾表示,「許多事實早已見諸報端,為何不能公開?」程仁宏也質疑,「機密二字難道是國防部的保護傘嗎?」

高鳳仙說,國防檔案當然應該保密,但國防部常只因部份資料涉及個人隱私,就將整個檔案列為機密,令人不禁質疑,國防部是便宜行事、懶得為個資加上保密措施,還是習慣性黑箱作業?

高鳳仙調查發現,國防部及所屬機關在九十七至九十九年間,核列「一般公務機密」之檔案竟高達一萬八千四百四十九件,其法令依據千奇百怪,例如根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食品衛生管理法」,檢舉人姓名資料應保密,或根據「老人福利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通報人身分資料應保密等,檔案列密太過氾濫。

高鳳仙說,這些「保密」法規,其立法用意是為了保護人民,不是用來保護人民的陳情「內容」,更不是為了保護被投訴的機關,國防部以此做為法令依據,簡直荒謬,不但無法說服人,也有便宜行事、逃避公眾監督之嫌,應檢討改善。自由時報 20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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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違紀違法事件 | 2012-02-02 14:12:57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新竹縣男子米夏爾優命(泰雅族原住民)假冒國家安全局派駐總統府少將,穿著軍服出入新北市鶯歌區寺廟欺騙信眾,再以海外有秘密投資可獲高利潤、或他政商關係好可以協助升官等,詐財近千萬元,桃園地院昨依詐欺判處他8年5月有期徒刑。

同案還有米夏爾優命的妻子羅素貞也被判刑5年8月,共犯彭明憶判處6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民國93年間,米夏爾優命常穿著軍服、手持無線電,搭乘彭明憶提供的LEXUS休旅車,進出寺廟,讓寺廟信眾相信他確實是國安局派駐總統府的少將,有錢有勢。為了讓信眾堅信不疑,他們還常捐款贊助活動。

之後米夏爾優命等人就向信眾誆稱有特殊管道可參與海外的秘密投資,騙得8名信眾投資超過880萬元,其中1名信眾個人就被騙了150萬元。自由時報 20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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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 違紀違法事件 | 2012-02-02 14:11:07

〔記者楊培華/基隆報導〕現役軍人蔡聖皇服役前犯下侵入住宅竊盜案,被法院判刑1年,昨天他到基隆地檢署執行,在進入候審室前,突然落跑,跳上事先停在法院外的機車,揚長而去。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指出,檢方會檢討作業流程疏漏,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法界指出,以往會脫逃的人犯,大多是被押解到案執行的人犯,法警戒護時,會特別警覺,為他戴上手銬,以防脫逃;自行到案的人犯,法警基於保障人權,大多不會替他上銬。

昨天上午11時許,蔡聖皇在部隊的輔導長及女友的陪同下,到基隆地檢署2樓執行科報到,之後蔡聖皇與法警共乘電梯走至法警室門外,見法警推開鐵門要帶他進去時,突然彎腰把夾腳拖鞋脫下,往地上一扔,便沿著車道向外跑,接著跳上停在法院外的機車逃逸。自由時報2011/11/29